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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理因素
现在越来越多証据証明生理因素乃同性恋的主要成因。研究结果显示,以下的因素与同性恋有着莫大的关系。
胎儿期生殖腺中男性荷尔蒙的缺乏或过多。
中枢神经系统的性别特定分化出了问题,决定性取向的脑部中枢有了障碍。
成长过程中男性的荷尔蒙(睪丸嗣)过少。
女性若有过多的男性荷尔蒙和生理过少的动情激素(女性荷尔蒙),已证实较可能 成为同性恋或双性恋者。
有高比例的同性恋者,其精子数目偏低,畸形精子的出现率偏高。
综合说来,男性大脑中负责性取向的中枢神经系统若未能与身体其他部位同时男性化,男性荷尔蒙的分泌出了问题,则他成为同性恋者的可能性大增;女性若有过多的男性荷尔蒙和较低的动情激素,则易成为女同性恋者。
二. 家庭因素
佛洛伊德派的学者将同性恋归因于儿童时期的压力,特别是一个强势、过度保护的母亲配上一个软弱、无力而又有敌意的父亲,会使得男孩缺乏对男性形象的适当认同。依心理学家Bieber和其同事的研究(1962),认为以下原因使男性成为同性恋者:
缺乏对父亲的性别认同(sexidentify),而对母亲过分依赖。
母亲表现出对其他女性的不信任,而把这种情绪移转给儿子。
周围有太多的女性,如:母亲、姊姊、姑姑、阿姨等,使该男孩的思想言行都倾向于女性化,而习惯于女性的行为模式。
父亲希望生个女儿但生的却是儿子,因此有意无意地把他教养成女孩。
一个经常被父亲轻视责骂、被贬损了男子气慨的儿子。
双亲对性都有恐惧感,对性有强烈排斥;在这种家庭里成长,使孩子对性产生了歪曲约观念,因此成长后不易适应异性恋的生活。
做母亲的过分宠爱儿子,造成母子间异常的情感连结太强,使做儿子的相信: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得上他的母亲,足以成为他的配偶。
造成女同性恋的原因却不同,失去母亲未必会造成同性恋,但不稳定的家庭环境、父母不和则会影响。
女性有情绪受创的经验:例如被强奸,或被卖为雏妓,认为自己无法与男性相处、缺乏安全感,认为自己和男性相处会不胜任、不相信男人、或痛恨男女间的关系。此外,部分女权运动者也有因敌视男性而出现同性恋行为的例子。
母亲让女儿有畏惧做女性的感觉,或父母强烈希望她是男性,并安排明显的男性性别社会化经验。
三. 心理动力因素
一个人如何发展他的内在心理自我(intraPsychic),对其性取向和性认同有明显的影响。一个人的性别体认包括:性别认定(gender identity)、性别固定(gender stability)和性别一致性(gender consistency)(张春兴,1989),同性恋者的主要问题是性别认定出现问题。由于生理的需求和亲子的互动,婴儿至儿童期经由大人的接触、抚育和照顾,逐渐发展出对自己身体的基本态度,并培养出对自己性别取向的整合及整体认识。正常的情况是:他或她明了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也接纳自己的性别,并扮演合适的性别角色行为,但同性恋者在这方面的发展有了障碍,不能符合一般人的期望,未能扮演与原来生理性别一致的社会角色(Gadpaille,1989)。
从整合的观点来考量,性偏好可能来自重复扮演自己小时受侵犯的经验,也可能学自电视等媒体所播映的性偏好行为。随着年龄增长,人们会从社会化过程中评估那种方式较可能实现也较能被社会容许。对大部分人而言,性偏好的需求在社会压抑下,逐渐转变成一种性幻想,而学会用正常性行为来纾解性需求。但对有偏好性行为的人来说,他们也有正常性行为的能力,平时性偏好行为可以被控制或压抑、隐藏起来;只有在压力下或内心冲突发生时,特别会出现这些偏好的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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